聚焦物流與供應鏈:供應鏈金融演變發展的進程
從供應鏈金融實踐看,供應鏈金融演進發展的四個階段分別是:金融機構推動的供應鏈金融、產業企業推動的供應鏈金融、專業平臺推動的供應鏈金融以及金融科技推動的供應鏈金融。
第一階段:金融機構推動的供應鏈金融
這一階段嚴格意義上講就是貿易金融和物流金融的運用。在這一階段中,供應鏈金融的主要推動者是傳統的金融機構,諸如商業銀行、保理商等,金融機構通過與產業供應鏈中的核心企業結合來開展金融服務,控制相應的金融風險。具體地,在這一階段中,金融機構推動的供應鏈金融主要采用M+1+N的形式,“1”指的是供應鏈中的核心大企業,“M”和“N”分別是產業供應鏈中核心大企業的供應商和客戶。M+1+N指的是金融機構依托核心大企業的信用,批量開發M個供應商和N個客戶的金融服務。
從該階段的業務形態看,主要是三大類別的金融服務:一是基于應收賬款或應付賬款等開展的金融服務,這主要包括保理業務、反向保理、反向采購、保理池融資、票據融資等產品;二是基于庫存或者動產而開展的金融服務,如靜態抵質押、動態抵質押、標準倉單質押、普通倉單質押等產品;三是基于預付而開展的金融服務,如先票/款后貨融資、保兌倉等產品。這一階段控制風險的手段主要是基于核心企業的信用以及金融機構對于核心企業上下游的征信,從供應鏈運營的角度看,作為供應鏈金融推進者或者服務商的金融機構并沒有真正參與到供應鏈業務的運作過程中,或者說它們沒有介入實際的供應鏈交易、供應鏈物流,因此,沒有直接獲取、監控和掌握供應鏈信息。
第二階段:產業企業推動的供應鏈金融
這個階段與第一階段不一樣,該階段推動供應鏈金融服務的組織不再是傳統的金融機構,而是產業中的核心企業,諸如產業供應鏈中的生產制造企業、分銷服務提供商或者具有競爭力的第三方、第四方物流企業,它們基于自身的供應鏈運營體系,向自己的供應商或者客戶提供綜合性的金融服務。這一階段的金融業務形態較為豐富,從核心企業向金融機構提供擔保或者推薦戰略供應商/客戶,發展到向客戶提供動態貼現(dynamic discounting),以及提供買方或者賣方信貸。值得提出的是,這一階段的供應鏈金融業務既可能需要金融機構的配合(儲如提供統一授信),也可能直接由產業核心企業向下游客戶提供信用服務,這在實踐中主要表現為動態貼現。動態貼現是供方向買方提供的可靈活決定買方如何、何時支付給供方,從而換取所采購產品或服務的低價格或折扣的方式(prime revenue)。所謂的“動態”指的是買方支付的期限不同,所獲得的折讓率不同,亦即支付越早,折讓越大。在這一階段,風險控制主要基于產業核心企業所掌控的貿易流、物流和信息流,正是因為產業核心企業要比傳統金融機構更了解供應鏈的業務和運營,因此,基于供應鏈業務管理的金融活動,更容易解決信息不對稱以及相應的道德風險和機會主義行為等問題,從而有效地控制風險。
第三階段:專業平臺推動的供應鏈金融。
在這一階段供應鏈金融的形式逐漸脫離以核心龍頭企業為主導的供應鏈金融,轉向以專業化的平臺為中心的供應鏈金融。第一,在推進主體上,這種平臺化的供應鏈金融,變成了生態和平臺的建構者,某種意義上講,這種平臺建構者既不是產業運營的買方或者買方,也不是金融機構,而是相對獨立的第三方。第二,在業務流程管理上,供應鏈金融的推進者并不是供應鏈運營的直接運作者。因此,其業務流程的管理主要是維護產業供應鏈運行的秩序,確立合理的交易和物流規則,進行全方位的價值鏈流程管理。第三,在信用體系的建設上,它注重的不是單個企業的信用,而是整個網絡生態的信用。
之所以會出現專業平臺推動的供應鏈金融,其原因在于:
首先,第二階段的供應鏈運營和金融活動是由產業的龍頭核心企業來推動和管理的,其服務的對象往往是其直接上下游的合作伙伴,這是一種“鏈條”化的供應鏈金融,而無法聚合更為廣泛的供應鏈參與者,特別是無法有效實現同行業的融合合作(即鏈和鏈的合作)。
其次,產業中除了核心龍頭企業之外,還有一些準大型企業,甚至偏中型企業,這些企業在行業中也具有一定的競爭力,但是它們缺乏足夠的資源和能力去建構供應鏈服務體系,并且與金融機構合作為其上下游客戶企業提供金融服務。正是在這種背景下,平臺化的供應鏈金融得以涌現,而且從某種意義上講,專業平臺推動的供應鏈金融更能夠體現金融為中小微企業服務的公平性和公正性。因為一方面它能使每一個供應鏈金融參與者更為平等地介人供應鏈服務平臺,了解把握相應的信息,而不完全是由核心企業來控制和管理平臺,后者如果沒有合理的規范,容易形成由核心企業壟斷產業信息,就會產生另外一種形式的信息不對稱;另一方面,平臺化的供應鏈金融是通過獨立、專業的服務平臺將眾多的產業企業、金融機構和其他參與方整合在一起,能夠更為有效地形成供應鏈金融服務市場,從而避免某些核心企業利用供應鏈金融名義盤剝供應商。第三階段的供應鏈金融由于聚合了眾多的參與方,因此,其金融業務具有高度的融合特點,所謂融合指的是一方面產業活動與各種金融產品之間的高度結合,另一方面不同金融產品形成組合體系服務于產業供應鏈運營的需求,如同融資借貸、資產證券化、保險、基金等各類金融組織和產品高度結合,相互協同服務于特定的產業場景。在風險管理和控制方面,這一階段的風險管理主要是基于網絡結構和網絡關系的,也就是基于每個組織或企業在網絡中的角色、發揮的作用以及實現的邊際貢獻,同時考慮相互之間業務往來的狀態,綜合性地管理和控制風險。從一定意義上講,一方面它要比其他階段更容易掌握中小企業的狀況,提供定制化的金融服務,然而另一方面對于生態管理的要求,特別是信息化管理的程度,它要更為復雜和艱巨。
第四階段:金融科技推動的供應鏈金融
隨著第三階段供應鏈金融的逐步發展,近年來在供應鏈金融實踐中,逐步演化到了第四階段,即通過金融科技來強化推動供應鏈金融。
第四階段與第三階段嚴格意義上不是明確的斷代劃分,而是一種遞進關系,或者說隨著專業平臺推動供應鏈金融的深化,自然地越來越開始關注和強調金融科技在其中的關鍵作用。金融科技是金融領域的所有技術創新,供應鏈金融借助于這些技術能夠幫助組織和企業更有效、更透明、更可靠地開展金融服務。這表現為越來越多的專業技術平臺通過融合性的技術手段,如人工智能(AI)、區塊鏈(blockchain)、云計算(clouding)以及大數據(big data)來推動供應鏈金融服務。這時其業務的開展以及風險的控制不完全基于業務網絡結構或強交易關系,而是逐漸融合了數字信息來推進供應鏈金融。
這種新型的供應鏈金融形態產生的結果,一方面使得金融業務更具效率和效益,另一方面金融服務的開放性(能有更多的主體介入供應鏈金融業務中)、均衡性(不同的組織能夠均衡獲取、分析和掌握生態企業的信息和狀態)和公平性(供應鏈金融能夠惠及不同性質、規模的企業以及整個供應鏈全流程,包括綠色供應鏈)會逐漸增強。這一狀態已成為目前供應鏈金融實踐發展的最新趨勢。